我突然想起。又是突然想起,发觉自己『突然想起』的频率真的不是一般的高,这可能就是头脑太爱想的坏习惯,可惜用不对地方,不然我也可能是个什么爱因斯坦,什么霍金,什么牛顿什么的。
很小很小以前,当无聊的时候,爱在偌大的房子里头胡乱地翻查橱柜,找出一些自己没看过的东西。毕竟婆婆生活了那么久,从二战时代到现在,一定保有什么很有趣的东西,然后你一直想啊想,都想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时候,你就只好拿去你婆婆那儿问她。
我好像还能记得婆婆那微暖的笑容,笑着对你说:『诶,你在哪儿找到的,这个啊……』然后,她就会开始述说着那东西背后的故事,你就静静地坐在她的腿上听,那种故事,比童话故事精彩多。
傍晚的时候,爱骑着自行车乱跑,虽然那整个住宅区不就两条路,可是却好像不会腻的样子,有时只是骑着自行车在花园里兜圈子,也可以不亦乐乎。
然后再长大一些,10多岁的时候,这些事情就开始不做了。
无聊的时候,却学会了写东西——写日记。虽然那时候的日记是很幼稚的哪一种,十篇里有七八篇都是在述说着对谁谁的不满,就因为挨骂了。或者,就仅仅说自己很闷。
然后爱上了在夜晚听着歌写作,因为很有感觉。这种乐趣,他觉得不多人懂。
有一次,就特地在半夜,把手提电脑般到花园的窗边,看着夜幕写东西,就只是为了酝酿那种感觉,真有点怀念那篇已消失的日记,还记得,那晚听的歌曲,是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.
直到现在,可惜已经不再写日记了。
当自己无聊的时候,就只好来这儿发牢骚。
智者说要学会与自己对话,要学会了解自己,其实执笔不就是通过一支笔与自己对话么,写着写着,读得懂的人会持续读,了解你的人会持续待,了解自己,莫不如是。
一样,无主题,纯粹无聊。
凌晨1:25,晚安,早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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